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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台工业园区配套服务中心-挡土墙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台工业园区配套服务中心-挡土墙工程已由上级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闽侯县青口镇东台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村集体资金拨款,招标人为闽侯县青口镇东台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位于闽侯县青口镇东台村;

2.2.工程建设规模:招标控制价475838元,发包价:437770元 ,K=8%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招标范围为东台工业园区配套服务中心-挡土墙工程。招标内容为东台工业园区配套服务中心-挡土墙工程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招标图纸为依据,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475838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设计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市政工程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但与福州市(准)龙头企业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信用分则以各成员的最高信用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招投标领域强制要求中标企业在本地设立分(子)公司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2)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26日09时00分00秒至2024年8月30日17时30分00秒闽侯县青口镇东台村民委员会公告栏上持本投标邀请书和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2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9-10    10:00:00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87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9月10日10时00分止,地点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会议室。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人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一个凭证仅代表一名投标人)。

7.2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官网(http://xzyjs.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闽侯县青口镇东台村民委员会 ;

地址:  闽侯县青口镇东台村  ,邮编: 350300 ;

电子邮箱:/;

电话:13950362011 ,传真:/;

联系人:李书记;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新支路5号福新楼4层

联系人:谢凯

电话:0591-87579923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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