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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鼓山镇红光村民委员会地块租赁项目

招标编号:鑫之源采招[2024]171号

本招标项目 原鼓山镇红光村民委员会地块租赁项目  福州新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会议通过,由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为项目受托方对 原鼓山镇红光村民委员会地块租赁项目 实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合作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1项目名称:原鼓山镇红光村民委员会地块租赁项目 

1.2招标编号: 鑫之源采招[2024]171号 

2.项目概况:

2.1项目地址详见项目情况一览表

2.2 本次招标的租赁物地址及相应面积等信息具体详见下表格:

项目情况一览表

合同

包数

地址

租赁面积

租赁

期限

租金单价(含税)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1

 

原鼓山镇红光村民委员会地块

736.98

8

6.3元/月·平方米

8000

注:(每份招标文件单据只能投一个合同包)

3.项目要素及要求

3.1 租金单价(含税)最低限价 详见项目情况一览表

3.2 租赁用途:停车场地、堆场

3.3 土地权属性质:归出租方所有

3.4 合作年限:整体项目租赁期设定为8年,免租期2个月

3.5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6 其它:

3.6.1缴费标准及递增方式:1年和第2年月租金按最终成交价格计收;第3年起月租金按上年度租金3%每两年累进递增至租期结束。租金支付方式:按月支付,对公转账。租金应在计月5日前缴纳完成。

3.6.2承租押金金额:首年首月租金的2倍。在《租赁合同》签订后10日内缴纳至出租方指定的对公账户

3.6.3履约担保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承租押金以转账方式提交,如承租人递交押金视同递交了履约担保。

3.6.4资产评估费及测绘费: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向出租方支付其垫付的测绘及资产评估费用:测绘费用2500元,评估费用2000元,合4500元

3.6.5标的物交付及计租:于成交结果公告结束之日起7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签订即视为交付。

4.投标人资质要求:

4.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4.2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3原与招标人有租赁关系的承租方如存在欠款、欠租、诚信不良的,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

4.4出租方同意后才可转租、分租;

4.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6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5.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4日至2024年12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900分至1130分,下午1400分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单位介绍信、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材料。

5.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300,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须于提交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为准

6.2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存款户以转账或电汇方式汇入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银行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招标编号:***、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合同包1人民币8000元

7.评标方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高评标价法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12181530,提交地点为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福新支路5-5号4层本项目开标室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的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递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单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http://xzyjs.cn)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新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

电话: 15659131525,传真: / 

联系人陈锦辉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福新支路5-5号4层 

电话:18850454362    

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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