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邀请书
致:福建省汇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紫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承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漳港街道渡桥村石料场金山饰面石材矿区废弃矿山简易治理工程 已由福州市长乐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发改基[2024]57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漳港街道办事处 ,建设资金来源 上级拨款 ,招标人为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漳港街道办事处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漳港街道渡桥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对漳港街道渡桥村石料场金山饰面石材矿区废弃矿山进行简易治理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涉及总治理面积24669m2,其中,缓坡面积19022m2,平台面积3832m2,弃石堆面积1815m2(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556942元,K值=10%,发包价为1401248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范围:包括漳港街道渡桥村石料场金山饰面石材矿区废弃矿山简易治理工程等项目;内容:包括场地平整、缓坡边坡工程、绿化工程、排水工程及标识标志、巡护及配套附属设施等全部招标范围内的施工内容;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单项合同额 2500 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556942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1)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号的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2)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5月 28日 9 时 00分 00 秒至 2024 年6 月 3日 17 时 30 分 00 秒(节假日除外)携带单位介绍信前往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福新支路福新楼4层)采用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28000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以现金形式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2)或纸质银行保函形式;(3)或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同时接受电子保函(仅指保险保函和保险凭证)(4)或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5)或按福州市相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4 年6月11日 10 时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至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漳港街道办事处会议室 ;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漳港街道办事处和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门户网(http://xzyjs.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漳港街道办事处
地址:福州市长乐区漳港街道商行街116号,邮编:350200
电子邮箱: /
电话: 17606072585,传真: /
联系人: 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新支路福新楼4层,邮编:350000
电子邮箱: 1076638715@qq.con
电话:18094174769 ,传真: /
联系人: 小卢
监督部门或机构名称: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漳港街道办事处招标办
地点:福州市长乐区漳港街道商行街116号